黑龙江史志

主营:哲学研究,图书馆建设,教育与教学,法学研究,续志用志,档案编研,文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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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史志>>由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等四家政府机构主办的社科类月刊.国家二级,省一级期刊.是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中国记者网.万方数据库等收录期刊.是中央和国家档案馆馆藏期刊,国内刊号:CN23-1035/K;国际刊号:ISSN1004-020X,国内外公开发行,大16开。

栏目开设:史志鉴研究、续志用志、法学研究,哲学研究、文学研究、图书馆建设、理论与实践、档案编研、教育与教学、学术交流、经济研究等栏目。现征集科研、课题、毕业、学术等论文,评各类职称有效。

来稿要求:

1.稿件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数据真实、逻辑严谨、文字准确、语句通顺。

2.文章内容以3200字或整数倍字数为宜;文章标题字数在20字以内;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按引用的先后顺序列于文末)等要素齐全。

3.文中标题一般分为三级,好的级标题用“一、”、“二、”、“三、”标示;第二级标题用“(一)”、“(二)”、“(三)”标示;第三级标题用“1.”、“2.”、“3.”标示,每级标题符号前均空两格。引文务必注明出处。注释一律在文末使用脚注,整体排序,用①②③……表示;参考文献放在文末,用[1]、[2]、[3]……表示。

4.计量单位以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统计学符号须按国家标准《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规定书写;标点符号使用准确;表格设计合理,推荐使用三线表;图片清晰,注明图号。

5.来稿务必是未曾公开发表过的,如有一稿多投、剽窃或抄袭行为者,一切后果由作者本人自负。编辑部对来稿2天内做出取舍决定。本刊一律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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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杂志社长期与好的刊物《科技促进发展》《中国科教创新导刊》《今日科苑》和《中外医疗》,省级刊物《学理论》《活力》《经济技术协作信息》《黑龙江科技信息》《建设者》等期刊开展学术交流,好稿件可在以上刊物优先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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