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A办理条件 1、办理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计量标准经检定合格; (2)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 (3)计量检定人员取得计量检定员证; (4)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2、申请考核(复查)应递交的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表》(一式二份); (2)《建立计量标准技术报告》(一份)。 3、计量标准复查 各有关单位应在《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满前6个月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到期复查申请,逾期按新申请考核办理。
对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如何进行? 对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是严格按照省或国家计量认证工作程序规定进行。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主要步骤: 1、向省或国家计量认证办公室提交计量认证申请资料(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 2、省或国家计量认证办公室对申请资料进行书面审查; 3、通过书面审查,依据计量认证的评审准则,由省或国家计量认证办安排委托技术评审组进行现场核查性评审; 4、通过现场评审,符合准则要求的检测机构,由省或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计量认证证书、计量认证机构印章,并上互联网公布。
CMA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分为“”和“省级”两级,分别适用于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和省级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资质按国家和省两级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分别监督管理。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资质与实验室认可资质不同,它实际上源于政府授权,只对政府和工业部门下属的国家和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证书号码:(2004)量认(国)字(H2402)号, 认可范围与CNAS认可范围相同,其通过资质认定的具体检测/检查业务范围、检测/检查依据标准以其获得的资质认定证书和证书附表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这种考核称为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