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标准考核如何办理? 一、办理部门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处 二、办理职责 受理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考核申请、复查,并组织考核、发证。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 2、《计量标准考核办法》; 3、《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1033-2001)。 四、办理范围 1、地级以上市各项等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2、本省主管部门建立的各项计量标准; 3、省属企事业单位及重点管理计量器具生产企业建立的各项计量标准。
CMA办理条件 1、办理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计量标准经检定合格; (2)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 (3)计量检定人员取得计量检定员证; (4)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2、申请考核(复查)应递交的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表》(一式二份); (2)《建立计量标准技术报告》(一份)。 3、计量标准复查 各有关单位应在《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满前6个月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到期复查申请,逾期按新申请考核办理。
计量认证如何分级?如何组织实施? 计量认证分为两级实施。一个为,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另一个为省级,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计量认证办公室(计量处)承办。不论是还是省级,实施的效力均是完全一致的,不论是还是省级认证,对通过认证的的检测机构资格在全国均同样法定有效,不存在办理部门不同效力不同的差异。
CMA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分为“”和“省级”两级,分别适用于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和省级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资质按国家和省两级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分别监督管理。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资质与实验室认可资质不同,它实际上源于政府授权,只对政府和工业部门下属的国家和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证书号码:(2004)量认(国)字(H2402)号, 认可范围与CNAS认可范围相同,其通过资质认定的具体检测/检查业务范围、检测/检查依据标准以其获得的资质认定证书和证书附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