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可拆分流转,支付属性增强。票据可拆分是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的重要创新功能。出票人既可以签发固定金额的票据,也可以签发以标准金额,小单位为 0.01 元票据组成的票据包。拆分后的票据包可根据实际需求持有或继续拆分办理贴现、质押、背书转让等业务。
不得转让标记撤销。原被背书人可申请发起对“不得转让”标记的撤销申请。因误操作而将票据标记为不得转让,在ECDS系统中或许只能哑巴吃黄连,默默守护或是联系承兑人提前兑付,这一问题在新系统中终于得到了解决。
承兑汇票的贴现行为主要是源于持有人的资金回笼需要。承兑汇票持有人等不到票据到期收回款项,于是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于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票据贴现业务是银行以购买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的方式向企业发放的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的特点
1、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长不超过12个月(纸票6个月);
2、银行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天;
3、银行承兑汇票可以背书转让,可流通;
4、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需要资金时,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
5、适用于同城或异地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