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全武汉市均可办理

    联系:李经理

    手机:

    微信:

    小程序

    蔡甸区空放无抵押放款,咨询急用钱

    2024-12-26 08:11:01 122次浏览
    价 格:面议

    按照贷款期限分为: 中长期贷款——贷款期限在超过5年 中期贷款——贷款期限在超过1年,5年以内 短期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 透支——没有固定期限的贷款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不能认定保证人身份的情形 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的。

    计付利息的上限 A.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B.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C.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按照前述方法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初借款本金与以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能否得到支持的不同情形 A.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B.利息约定不明的,分为两种情况。属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外,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358788 次     店铺编号:35224046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企业堂     杨敏    

    1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