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抵押的注意事项
1、用作办理抵押手续的汽车不能存在其他人的权利,必须由借款人享有完整的权利,否则可能在实现抵押权时会存在权利争议。
2、用作抵押的汽车必须是合法途径取得汽车,如果不是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汽车,汽车可能被没收,存在风险。
3、在签订抵押合同时,要注意不要有流质条款,即出现“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还,汽车归债权人所有”的条款,这会使抵押合同变成无效合同。
4、汽车是特殊动产,抵押权是登记对抗,不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债权人即享有抵押权,但是不能对抗第三人,为了方便权利的使用,建议还是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汽车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即债权人在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就享有该汽车的抵押权。
1、办理汽车抵押登记:持机动车登记证书、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身份证明,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2、解除汽车抵押登记:持机动车登记证书、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身份证明→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属于单位的加盖公章→3号窗口受理、打印、发放。
汽车抵押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1、信息名称:抵押登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机动车登记工作规定》
3、办理机构:车管所
4、办事程序:交验机动车→缴费→受理→签注登记证书
5、申报材料:《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注销抵押除外);机动车登记证书;抵押的需要交验机动车。
6、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7、收费标准:100元
8、收费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皖价费〔2008〕67号)
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业务的资料
1、《机动车抵押登记申请表》原件;
2、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5、抵押权人为非国家金融机构时,需经公证处进行有效公证;
6、代理的需有抵押人或抵押权人亲笔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