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殡葬传统”是非常庞杂的
中华文明五千年,“传统”的内涵是非常庞大的,无论“突破”还是“继承”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殡葬文化或者说中国的“殡葬传统”也是非常庞杂的,即使只说主流的儒家文化,也既有“生,以礼事之;死,以礼葬之,以礼祭之”(孔子)、“慎终追远,民德归厚”(曾子)的思想的一面,也有“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孔子)、“敬鬼神而远之”(孔子)的回避的一面,更有追求隆丧厚葬的奢华的一面。
中国虽然早在一百多年前的1916年北洋政府就颁布过《国葬法》,1930年国民政府也颁布过第二部《国葬法》,但这么多年过去,目前却还没有一部《殡葬法》。生老病死,人民生活的后一个重要的环节目前还无法可依,可见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任重道远。不过我们可以尽可能地去完善作为准法律的《殡葬管理条例》。
《殡葬管理条例》第二条【管理方针】可以看作是政府殡葬改革的方针,全文46个字照抄如下:
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首先火化要消耗能源,无论是油、电还是天然气。烧却一具遗体还是要消耗不少能源的(有不少火葬场为了节省能源提率而用铁钩子破坏遗体,那是严重有违人道的);而土葬虽然也消耗一些可再生的木材,但基本上是不消耗能源的。
其次火化过程中会产生不少二恶英,而为了减少二恶英对空气的污染,对废气的二次燃烧又要消耗一定的能源。虽然也有像日本的株式会社东京博善那样用火化过程中所产生的热能来发电那样的节能创新,但实际上火化热能所能够产生的电是远远比不上所耗费的能源的。当然在象征意义上那是非常了不起的!
改革什么呢?殡葬的主要内容包括:(1)遗体处理的方式;(2)埋葬的方式;(3)祭祀的方式。关于“遗体的处理方式”,政府已经有了明确的政策“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而关于“埋葬的方式”,这本是和“遗体的处理方式”同等重要的大事,却不知怎么被忽略了。从考古现场来看,自从人类形成了社会,就有了建公墓集中安葬的倾向,而有了城市和国家之后,这种倾向就更加明显。现在人类有史以来规模的中国城镇化运动正在进行中,建设公墓集中安葬势在必行。应该马上制定国策:“实行集中安葬,禁止乱埋乱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