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证明书的种类如此之多,用途如此之广,更加要求医院对开具的医生做出更加严格、规范的管理。医生严格恪守自己的职业道德,对开具的每一个诊断证明书负责,对病人的健康负责,以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稳定。
医学诊断证明书也可以称为医疗证明书,或者就叫诊断证明、疾病诊断证明,疾病证明等名称,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证明文件,是重要的法律依据。他的意义在于用言简意赅的内容表达方式书写患者的病情和相应内容,并以此来达到向相关单位和个人证明患者病情并指导患者行为的目的。例如用于休病假、轻工、离职、病退等情况。
病案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装订保存: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输血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体温单、医嘱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0条的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