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货人的义务
海关查验货物时,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到场,配合海关查验。配合查验应当做的工作如下:
1.负责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
2.海关查验货物时,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到场,并按照海关的要求负责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等。
3.了解和熟悉所申报货物的情况,回答查验海关关员的询问,提供海关查验货物时所需要的单证或其他资料。
4.海关查验货物时,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场陪同,并按海关要求提供查验货物所需的单证,回答海关提出的问题。
5.协助海关提取需要作进一步检验、化验或鉴定的货样,收取海关出具的《取样清单》。
6.查验结束后,认真阅读关员填写的《海关进出境货物查验记录单》,注意以下情况的记录是否符合实际:开箱的具体情况;货物残损情况及造成残损的原因;提取货样的情况;查验结论。
查验记录准确清楚的,应即签字确认。配合查验人员如不签名的,查验人员应当在查验记录中予以注明,并由货物所在监管场所的经营人员签名证明。
凭带背书的正本提单(如是电报放货,可带电报放货的传真件与保函去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门换取提货单和设备交接单)。
注意事项:
背书有两种形式,如果提单上的收货人栏显示“TO ORDER”,则由“SHIPPER”背书;如果收货人栏显示其真正的收货人,则需收货人背书。
根据发货人提供的报关资料及堆场或拖车提供的柜号、封签制作正确的申报资料。申报资料包含发票、箱单、从船公司换回的提货单、报关委托书、进口货物报关单等。
注意事项:
(1)接到客户全套单据后,应确认货物的商品编码,然后查阅海关《税则》,确认进口税率、确认货物需要什么监管条件等。
(2)换单时应催促船舶代理部门及时给海关传舱单,如有问题应与海关舱单室取得联系,确认舱单是否转到海关。
(3)当海关要求开箱查验货物时,应提前与场站取得联系,调配设备将所查箱子调至海关指定的场站(事先应与场站确认好调箱费、掏箱费)。
如何配合海关审价
海关对进口红酒申报价格质疑会发出《价格质疑通知单》,按要求提交货值证明材料:合同、发票、付汇凭证、保险单、上次报关资料及同类产品国内售价资料等,向海关解释申报价格的真实性及合理性,经过一二轮磋商确定进口红酒完税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