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休学需要的证明,具体如下:
1、学生本人身份证和家长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签名注明书写日期;
2、若学生无身份证可提供出具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学生本页户口本复印件,空白处签名注明书写日期;
3、学生本人和家长均不能到校办理手续需委托人携带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如果学生因为自身或者一些不可抗拒的原因,需要暂时停止学业进行休学申请,必须首先由学生的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如果是因为患病,需要向学校出具县级以上的医疗单位的病历证明,证明需要说明患者当前需要或休息的时间至少三个月以上才能达到休学的条件。
请病假,应当由职工本人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经执业医师检查后,需要停工休养的,由执业医师出具病假条,职工持病假条按用人单位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但急诊的,可以就近入院,口头请假,事后即使补办手续。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中对于单位或其他个人需要调取患者病案资料做出过明确规定,如果患者本人无法亲自来医院,应书写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持患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经医院医务科批准,可到医院病案室查询患者的病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