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格申报高级职务者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获得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产品奖或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企业连续二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1000万元以上)、或利税在4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200万元以上)的主要负责人。
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本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贫困山区200万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著,并获得省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或者在地市以上报刊或会议上发表过两篇以上被同行专家认定为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有价值的著作或译著。
评定流程:
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提供相关材料。
单位审核:单位对人员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上级主管部门审查:上级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
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公示:对通过评审的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颁发职称证书:公示无异议后,颁发高级职称证书。
什么是职称?
职称初源于职务名称,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标志。
职称与职务: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逐步产生了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评价与聘任岗位相分离的需要,即“评聘分离”,职称的概念也相应发生了变化。聘任的岗位称之为“专业技术职务”,简称职务;而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则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来标识,简称职称。
职称评审的意义
通过职称评审,可以促使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学习和进步,提高自身能力和水平;同时也可以激励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承担工作责任,推动工作的发展和进步。并且,职称评审可以为用人单位提供参考依据,帮助其了解申报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为选人用人提供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