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运输,是使用飞机直升机及其他航空器运送人员、货物、邮件的一种运输方式。具有快速、机动的特点,是现代旅客运输,尤其是远程旅客运输的重要方式,为国际贸易中的贵重物品、鲜活货物和精密仪器运输所不可缺。
航空运输具有下列特点:
(1)商品性。
航空运输所提供的产品是一种特殊形态的产品一一“空间位移”,其产品形态是改变航空运输对象在空间上的位移,产品单位是“人公里”和“吨公里”,航空运输产品的商品属性是通过产品使用人在航空运输市场的购买行为后实现的。
(6)自然垄断性。
由于航空运输业投资巨大,资金、技术、风险高度密集,投资回收周期长,对航空运输主体资格限制较严,市场准入门槛高,加之历史的原因,使得航空运输业在发展过程中形成自然垄断。
航空物流发货一般的交付程序如下:
(1) 检查收货人的各类证件及提货证明。
(2) 核收相关费用(例如保管费、地面运费等)。
(3) 核对货运单号码、始发站、目的站,清点货物件数。
(4)交付时,收货人对货物外包装状态、件数或重量如有异议,应当场查验,必要时填写货物不正常运输记录,由双方盖章或签字。无异议,则请收货人在货运单货物交付联的“收货人”栏内填写本人的姓名和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以示签收。
(5) 货物交付人在货运单上填写本人姓名和交付日期,并检查收货人的身份证明是否和收货人的签字一致。
(6) 分批交付货物时,应在货运单上注明本次交付的件数、重量和交付时间,收货人和交付人双方签字并证实。货物全部提取后,双方在货运单上签字,证实货物已全部提取。交付分批货物的各种记录一定要准确、完备,随附货运单备查。
(7)丢失货运单的货物交付时,应向相关承运人索要货运单副本或复印件后,注意核对货物标记和货物标签的各项内容,核对无误后交付。
(8)货物交付后,收货人提供的所有提货文件须与货运单货物交付联一起装订,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