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影响空气质量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大量的建筑垃圾随意堆放,不仅占用土地,而且污染环境,并且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空气质量。
我国的建筑垃圾大多采用填埋的方式处理,然而建筑垃圾在堆放过程中,在温度、水分等作用下,某些有机物质发生分解,产生有害气体,如建筑垃圾废石膏中含有大量硫酸根离子,硫酸根离子在厌氧条件下会转化为具有臭鸡蛋味的硫化氢, 废纸板和废木材在厌氧条件下可溶出木质素和单宁酸并分解生成挥发性有机酸,这种有害气体排放到空气中就会污染大气;垃圾中的、粉尘随风飘散,造成对空气的污染;少量可燃建筑垃圾在焚烧过程中又会产生有毒的致癌物质,造成对空气的二次污染。
中国垃圾处理起步较晚,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较低,曾出现垃圾包围城市的严重局面。自2006年以来,中国环境卫生行业有了较大的发展,使城镇垃圾处理水平提高,垃圾包围城市的现象有所缓解。但还有一些问题存在,垃圾处理的投入与垃圾处理的需求相比仍明显不足,垃圾处理的水平还很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还处于由粗放到处理的发展阶段。主要表现为垃圾堆放现象普遍存在,垃圾处理场的二次污染相当普遍。
我国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理呈现以下几个问题:
①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的程度不高,只能是绝大部分进行混合收集。
②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低。
③我国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水平落后,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多采用直接填埋的处理方式,既占用土地又污染环境。
④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投资少,政策法规措施还不健全,建设工作者的环保意识不强。
建筑垃圾中的许多废弃物经分拣、剔除或粉碎后,大多是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的,主要有:
(1)利用废弃建筑混凝土和废弃砖石生产粗细骨料,可用于生产相应强度等级的混凝土、砂浆或制备诸如砌块、墙板、地砖等建材制品。粗细骨料添加固化类材料后,也可用于公路路面基层。
(2)利用废砖瓦生产骨料,可用于生产再生砖、砌块、墙板、地砖等建材制品。
(3)渣土可用于筑路施工、桩基填料、地基基础等。
(4)对于废弃木材类建筑垃圾,尚未明显破坏的木材可以直接再用于重建建筑,破损严重的木质构件可作为木质再生板材的原材料或造纸等。
(5)废弃路面沥青混合料可按适当比例直接用于再生沥青混凝土。
(6)废弃道路混凝土可加工成再生骨料用于配制再生混凝土。
(7)废钢材、废钢筋及其他废金属材料可直接再利用或回炉加工。
(8)废玻璃、废塑料、废陶瓷等建筑垃圾视情况区别利用。
(9)废旧砖瓦为烧粘土类材料,经破碎碾磨成粉体材料时,具有火山灰活性,可以作为混凝土掺合料使用,替代粉煤灰、矿渣粉、石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