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是职业水平评定(职称评定)的一种。其下,有技术员,助理工程师等职称;其上有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等职称。当然,这也只是对从事工程建设或管理人员技术水平的一种标定而已。 按职称(资格)高低,分为:研究员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级)、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工程师(中级)、助理工程师(初级)。 通常所说的工程师,是指中级工程师。工程师职称是要上级主管部门评定,全国通用。其中,要考中级英语职称考试和应用计算机考试。
工程师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5.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评定条件
1、中专学历毕业后,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2、大专学历毕业后,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
3、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一年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认定助理职称资格;
4、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5、以上为人社部相关文件,具体条件参照各地人社局的具体文件。
职称评价标准编辑 播报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