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瞪羚企业”是指成功跨越创业死亡谷后,进入高质量和爆发式增长阶段的成长型中小企业。 是综合效益突出、增长速度较快、行业影响力大、社会诚信度高、示范带动作用强,引领我市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带动我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标杆企业。
对经上述申报程序认定合格的企业授予“济南市 瞪羚企业”荣誉称号。 市级瞪羚企业依据现行奖励政策相关内容予以20W资金奖励;省级瞪羚企业原则上从市级瞪羚企业中优先推荐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积极争取财政、科技、金融、 人社、税务等部门对瞪羚企业在技术研发、融资服务、社保缴 纳、人才政策、税费减免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可升级为省级瞪羚企业(奖励50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