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购(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M&A)包括兼并和收购两层含义、两种方式。国际上习惯将兼并和收购合在一起使用,统称为M&A,在我国称为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企业并购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三种形式。
由于规模经济、交易成本、价值低估以及代理理论等的长足发展,使得企业并购理论和实践的发展非常迅速,成为西方经济学活跃的领域之一。
竞争优势
并购动机理论的出发点是竞争优势理论的原因在于以下三方面:
,并购的动机根源于竞争的压力,并购方在竞争中通过消除或控制对方来提高自身的竞争实力。
第二,企业竞争优势的存在是企业并购产生的基础,企业通过并购从外部获得竞争优势。
第三,并购动机的实现过程是竞争优势的双向选择过程,并产生新的竞争优势。并购方在选择目标企业时正是针对自己所需的目标企业的特定优势。
并购在推动当前中国经济发展和企业改制中起着不可磨灭的作用,但是并未达到人们的预期,原因固然表现在定位失误、行政干预、忽视整合等方面,但是财务会计工作滞后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与国外相比,中国在企业并购的财务问题方面还是处于起步阶段,理论界已经认识到问题的重要性,有些研究人员借鉴国外做法对并购动机、企业价值评估、并购融资等相关问题作了一些探索,但是尚未取得共识,有待深入研究。而在中国,无论是加入WTO还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都会面临企业并购经济行为。这就需要对企业并购的财务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互联网公司
互联网公司并购指的是对拥有互联网经营许可证的空壳公司进行收购合并,从而可以运营相应收购的互联网公司的相关业务。
互联网公司并购内容:
1.互联网公司收购方公司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
2.互联网公司收购方的公司地址不能与互联网公司出售方的相同。
3.互联网公司收购方必须拥有相关技术人员10名。
4.互联网公司并购双方必须提供人员社保证明。
5.互联网公司出售方必须属于内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