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必要通过对企业并购财务管理问题研究,希望能够为规范并购行为,为企业并购的制度化,提供一些借鉴,为并购双方提供有益的探索及思路。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的确立,资本集中已经是企业进行外延扩大规模的内在要求,并购正是达到这种目的的一种选择。并购必须讲求一定的经济效益,一项成功的企业并购活动,可产生扩大生产规模,增强对市场的控制能力,进入新行业或新市场等多种协同效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可在特定的市场(如产权交易市场,证券市场)上作为买卖的对象。中国许多企业经营不善,机制不活,有的甚至几乎破产,客观上给企业并购提供了可能。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史蒂格尔教授在研究中发现,世界大的500家企业全都是通过资产联营、兼并、收购、参股、控股等手段发展起来的,也就是说,并购已成为企业超常规发展的重要途径。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投资者,以及中介机构和政府监管部门,都密切注意并购行为发展,公司通过产权交易获取股份,从而取得对其他公司的重大经营以及财务决策的控制权,或施加一定的影响力,以增强经济实力,实现财务管理目标。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是指为上市公司的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股份回购等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资产和负债、收入和利润等具有重大影响的并购重组活动提供交易估值、方案设计、出具专业意见等专业服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具有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者其他符合条件的财务顾问机构(以下简称财务顾问),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
公司并购监督体系
据中国证监会有关并购重组的规定,自上市公司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合并等事项完成后的规定期限内,财务顾问承担持续督导责任。
财务顾问应当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等方式,结合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的披露,做好以下持续督导工作:
(一)督促并购重组当事人按照相关程序规范实施并购重组方案,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依法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二)督促上市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规范运作;
(三)督促和检查申报人履行对市场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的情况;
(四)督促和检查申报人落实后续计划及并购重组方案中约定的其他相关义务的情况;
(五)结合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核查并购重组是否按计划实施、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其实施效果是否与此前公告的专业意见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实现相关盈利预测或者管理层预计达到的业绩目标;
(六)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事项。
在持续督导期间,财务顾问应当结合上市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并在前述定期报告披露后的15日内向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企业并购重组估值方法
价值基础及评估途径实物资产与金融资产的定价机制
不同形式的价值概念
账面价值
市场价值
内在价值
清算价值
并购价值基础
评估途径
一般估值方法
净资产法——协议转让
案例:占比重
重置成本法——资产剥离与收购
案例:新兴铸管收购芜湖钢铁厂
市场定价法——二级市场
案例:宝延风波、宝钢集团收购邯郸钢铁
市盈率法——整体上市
案例:鞍钢整体上市
Group Discussion:中船集团借沪东重机整体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