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必要通过对企业并购财务管理问题研究,希望能够为规范并购行为,为企业并购的制度化,提供一些借鉴,为并购双方提供有益的探索及思路。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的确立,资本集中已经是企业进行外延扩大规模的内在要求,并购正是达到这种目的的一种选择。并购必须讲求一定的经济效益,一项成功的企业并购活动,可产生扩大生产规模,增强对市场的控制能力,进入新行业或新市场等多种协同效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可在特定的市场(如产权交易市场,证券市场)上作为买卖的对象。中国许多企业经营不善,机制不活,有的甚至几乎破产,客观上给企业并购提供了可能。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史蒂格尔教授在研究中发现,世界大的500家企业全都是通过资产联营、兼并、收购、参股、控股等手段发展起来的,也就是说,并购已成为企业超常规发展的重要途径。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投资者,以及中介机构和政府监管部门,都密切注意并购行为发展,公司通过产权交易获取股份,从而取得对其他公司的重大经营以及财务决策的控制权,或施加一定的影响力,以增强经济实力,实现财务管理目标。
互联网公司
互联网公司并购指的是对拥有互联网经营许可证的空壳公司进行收购合并,从而可以运营相应收购的互联网公司的相关业务。
互联网公司并购内容:
1.互联网公司收购方公司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
2.互联网公司收购方的公司地址不能与互联网公司出售方的相同。
3.互联网公司收购方必须拥有相关技术人员10名。
4.互联网公司并购双方必须提供人员社保证明。
5.互联网公司出售方必须属于内资公司。
一企业并购从行业角度划分,可将其分为以下三类:
1、横向并购。横向并购是指同属于一个产业或行业,或产品处于同一市场的企业之间发生的并购行为。横向并购可以扩大同类产品的生产规模,降低生产成本,消除竞争,提高市场占有率。
2、纵向并购。纵向并购是指生产过程或经营环节紧密相关的企业之间的并购行为。纵向并购可以加速生产流程,节约运输、仓储等费用。
3、混合并购。混合并购是指生产和经营彼此没有关联的产品或服务的企业之间的并购行为。混合并购的主要目的是分散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的市场适应能力。
从并购企业的行为来划分,可以分为善意并购和敌意并购
善意并购主要通过双方友好协商,互相配合,制定并购协议。敌意并购是指并购企业秘密收购目标企业股票等,后使目标企业不得不接受出售条件,从而实现控制权的转移。
受竞争压力的影响,有不少企业会通过消除或控制对方,进而提高自身的竞争实力。而通过并购的方式就能让起义从外部获得一定的竞争优势,实现了彼此的双向选择,从而产生新的竞争优势。在一定的财产权利制度和企业制度条件之下进行的并购活动,其实就是不断实现企业权利主体变换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