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是指为上市公司的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股份回购等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资产和负债、收入和利润等具有重大影响的并购重组活动提供交易估值、方案设计、出具专业意见等专业服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具有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者其他符合条件的财务顾问机构(以下简称财务顾问),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
互联网公司
互联网公司并购指的是对拥有互联网经营许可证的空壳公司进行收购合并,从而可以运营相应收购的互联网公司的相关业务。
互联网公司并购内容:
1.互联网公司收购方公司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
2.互联网公司收购方的公司地址不能与互联网公司出售方的相同。
3.互联网公司收购方必须拥有相关技术人员10名。
4.互联网公司并购双方必须提供人员社保证明。
5.互联网公司出售方必须属于内资公司。
ICP公司并购指的是对拥有ICP许可证的公司进行收购合并,其目的为了直接运营ICP公司出售方的相关业务。
ICP公司并购步骤:ICP公司收购双方及目标公司债权人代表组成小组,草拟并通过ICP公司收购实施方案、 债权人与被收购ICP公司方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约定收购后的债务偿还事宜、收购双方正式谈判,协商签订收购合同、双方根据ICP公司出售方公司章程或ICP公司出售方公司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提交各自的权利机构,如股东会就收购事宜进行审议表决、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将ICP公司收购合同交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ICP公司收购合同生效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资产转移,ICP公司经营管理权转移手续,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依法办理包括股东变更登记在内的工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国有股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并将股权转让公告委托交易机构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网站上,公开披露有关国有股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转让方式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等。至此ICP公司并购完成。
并购的实质是在企业控制权运动过程中,各权利主体依据企业产权作出的制度安排而进行的一种权利让渡行为。并购活动是在一定的财产权利制度和企业制度条件下进行的,在并购过程中,某一或某一部分权利主体通过出让所拥有的对企业的控制权而获得相应的受益,另一个部分权利主体则通过付出一定代价而获取这部分控制权。企业并购的过程实质上是企业权利主体不断变换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