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必要通过对企业并购财务管理问题研究,希望能够为规范并购行为,为企业并购的制度化,提供一些借鉴,为并购双方提供有益的探索及思路。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的确立,资本集中已经是企业进行外延扩大规模的内在要求,并购正是达到这种目的的一种选择。并购必须讲求一定的经济效益,一项成功的企业并购活动,可产生扩大生产规模,增强对市场的控制能力,进入新行业或新市场等多种协同效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可在特定的市场(如产权交易市场,证券市场)上作为买卖的对象。中国许多企业经营不善,机制不活,有的甚至几乎破产,客观上给企业并购提供了可能。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史蒂格尔教授在研究中发现,世界大的500家企业全都是通过资产联营、兼并、收购、参股、控股等手段发展起来的,也就是说,并购已成为企业超常规发展的重要途径。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投资者,以及中介机构和政府监管部门,都密切注意并购行为发展,公司通过产权交易获取股份,从而取得对其他公司的重大经营以及财务决策的控制权,或施加一定的影响力,以增强经济实力,实现财务管理目标。
并购的实质是在企业控制权运动过程中,各权利主体依据企业产权作出的制度安排而进行的一种权利让渡行为。并购活动是在一定的财产权利制度和企业制度条件下进行的,在并购过程中,某一或某一部分权利主体通过出让所拥有的对企业的控制权而获得相应的受益,另一个部分权利主体则通过付出一定代价而获取这部分控制权。企业并购的过程实质上是企业权利主体不断变换的过程。
按企业并购的付款方式划分,并购可分为以下多种方式:
1、用现金购买资产。是指并购公司使用现款购买目标公司绝大部分资产或全部资产,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
2、用现金购买股票。是指并购公司以现金购买目标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股票,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
3、以股票购买资产。是指并购公司向目标公司发行并购公司自己的股票以交换目标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资产。
4、用股票交换股票。此种并购方式又称“换股”。一般是并购公司直接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行股票以交换目标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股票,通常要达到控股的股数。通过这种形式并购,目标公司往往会成为并购公司的子公司。5、债权转股权方式。债权转股权式企业并购,是指债权人在企业无力归还债务时,将债权转为投资,从而取得企业的控制权。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控制的企业大部分为债转股而来,资产管理公司进行阶段性持股,并终将持有的股权转让变现。6、间接控股。主要是战略投资者通过直接并购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来间接地获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例如北京万辉药业集团以承债方式兼并了双鹤药业的大股东北京制药厂,从而持有双鹤药业17524万股,占双鹤药业总股本的57.33%,成为双鹤药业大股东。
7、承债式并购。是指并购企业以全部承担目标企业债权债务的方式获得目标企业控制权。此类目标企业多为资不抵债,并购企业收购后,注入流动资产或优质资产,使企业扭亏为盈。
8、无偿划拨。是指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作为国有股的持股单位直接将国有股在国有投资主体之间进行划拨的行为。有助于减少国有企业内部竞争,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带有极强的政府色彩。如一汽并购金杯的国家股。
三从并购企业的行为来划分,可以分为善意并购和敌意并购。善意并购主要通过双方友好协商,互相配合,制定并购协议。敌意并购是指并购企业秘密收购目标企业股票等,后使目标企业不得不接受出售条件,从而实现控制权的转移。
从并购企业的行为来划分,可以分为善意并购和敌意并购
善意并购主要通过双方友好协商,互相配合,制定并购协议。敌意并购是指并购企业秘密收购目标企业股票等,后使目标企业不得不接受出售条件,从而实现控制权的转移。
受竞争压力的影响,有不少企业会通过消除或控制对方,进而提高自身的竞争实力。而通过并购的方式就能让起义从外部获得一定的竞争优势,实现了彼此的双向选择,从而产生新的竞争优势。在一定的财产权利制度和企业制度条件之下进行的并购活动,其实就是不断实现企业权利主体变换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