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工作从业务承接到完成通常要经过以下步骤:
1、会计师事务所和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单位进行初步沟通了解,确定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审计收费等;并签订业务约定书;
2、会计师事务所安排项目组,下发委托方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准备的资料清单;
3、被审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单位按照资料清单准备相关审计资料,并确定现场审计时间。
4、现场审计阶段;
5、审计情况汇总和形成审计报告初稿;
6、与被审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单位交换意见;
7 、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申报明细表又区别于年度财务报表。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和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编制的,其列报的数据可以直接反映出企业是否满足认定条件。
不论企业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还是专项审计与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是否为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承接,专项审计都可以按照《专项审计指引》独立实施审计程序。如果结合以前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确定的重要性水平应当低于相应财务报表审计的重要性水平,确定审计范围时应当考虑拟利用以前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中获取的审计证据的程度。需要注意的是,应当结合具体环境考虑重要性的性质和数量两方面的因素。
在财务报表审计中,一般不专门提及与高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支出相关的内部控制。《专项审计指引》强调研究开发费用控制通常属于申报企业费用和成本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对研究开发费用控制进行了解时,需要考虑那些影响研究开发费用完整性、发生、准确性和分类的控制点。同时,《专项审计指引》给出了研究开发业务流程通常可能包括的主要活动,如立项和预算管理、人员管理、材料和设备管理以及结项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