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评对象 1) 凡具备申报条件的相关人员均可申报参评; 2) 中级职称的参评对象是:相关单位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引进人才工作证”满一年或有“上海市居住证”在上海工作满一年的外省市工程技术人员,从事高新技术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等; 3) 高级职称的参评对象是: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科研院所及所属科技企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项目中从事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对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作中业绩突出者,可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 中级职称评审一年受理两次,高级职称评审一年受理一次。
破格申报高级职务者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获得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产品奖或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企业连续二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1000万元以上)、或利税在4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200万元以上)的主要负责人。 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本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贫困山区200万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著,并获得省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或者在地市以上报刊或会议上发表过两篇以上被同行专家认定为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有价值的著作或译著。
学历与资历 1、中专毕业工作满5年,或大专毕业工作满3年,或本科毕业工作满1年,或硕士毕业经考核合格者可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 2、大专或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含5年),或硕士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或博士毕业经考核合格者可申报中级工程师职称; 3、本科毕业或硕士毕业从事工程师工作满5年以上,或博士毕业从事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 4、本科、硕士、博士毕业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受聘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含5年)可申报教授级高工;
高级工程师职称考试指凡大专以上学历,拥有两年、三年或五年工作经验者(具体按工作性质和学历而定)都可以参加高级工程师职称考试,具体事宜如下。 高级工程师分为两级三类:高级工程师(副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