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化融合贯标的概念
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发展简称“两化融合”。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是企业系统地建立、实施、保存和改进两化融合过程管理机制的通用方法,覆盖企业全局,可以帮助企业依据实现自身战略目标所提出的要求,规范两化融合相关过程,并使其持续受控,以形成获取可持续竞争优势所要求的信息化环境下的新型能力。
二、两化融合贯标的含义
在信息化环境下,对技术、业务流程、组织结构的同步创新和持续改进,从而在竞争中获取优势。帮助用户在信息化环境下建立相关领域的综合集成能力、协同创新能力。在工业化发展历史过程中,不只是生产力(技术、工具、设备、动力等等)的发展,还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观念、习惯、体制和机制等等)的发展。推进企业两化融合,不仅是技术、设备等等的融合,而且是包括企业的愿景、目标、商业模式、管理体制、文化等等的融合。简而言之,企业两化融合就是在信息化条件(环境)下,企业实现现代化的进程。
三、两化融合试点申报、评定要求
1、申请济南市试点企业的基本要求:
(1)在济南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2)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互联网+”小镇创建工作方案》,加大对小镇创建工作的支持力度,对注册地在广东省“互联网+”创建小镇内的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要求放宽至达到3000万元。目前,我市有南山、坂田两个省级“互联网+”小镇。“互联网+”小镇内企业的注册地址应在南山的讯美科技广场、怡化金融科技广场、南山智园、蛇口网谷4个园区或坂田街道内。
(3)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基础,管理规范,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
(4)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信息和信息技术服务等。
(5)申报单位未被评为或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
(6)近3年(以申报之日计算),申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被行政机关处罚款5万元以上,或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记录。
2、其它事项:
(1)山东省试点企业申报预计每年8-9月(时间不固定);试点企业申报的起点A是上年度应收超过(含)10亿以上。
(2)通过试点企业后,要启动贯标评定,完成体系建设,后委托第三方认证机构评定审核。
(3)未通过试点的企业,即使通过两化融合贯标评定,也不能申请市级和区级的贯标补贴。通过试点的企业,获得政府资助后,半年内未启动两化融合贯标评定,试点阶段的资助需无条件退还给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