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物品清关
外籍在华工作人员、广大出国留学、移民人员及外国留学生、使馆工作人员及家属等进出国门的时候经常为随身携带的很多个人物品担心,这些物品要么太大太重,要么很容易被损坏,而且办理登机手续和携带上机都极为不便。如果由航空公司安排托运,费用却高的让您难以接受。这时,就要通过私人物品清关来解决。
想要知道个人物品如何清关,步先要确定“如何判定是否为个人物品?是不是只要收件人写的是个人的名字就算是个人物品?”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19号指出,个人物品类进口快件是指境内收件人(自然人)收取的个人自用物品(旅客分离运输行李物品除外)。同时,个人物品清关政策(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要求个人寄自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800元人民币,寄自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每次限值1000元人民币,单件不可分割除外。
简而言之,个人物品清关需要满足如下几个条件:
1. 个人物品清关收件人必须是自然人,不能是公司、单位、集体、组织等。
2. 衣服、鞋包、母婴用品、保健品等收件人生活自用品,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进境;手术刀、飞机零件、服务器、激光测量仪等等,用于盈利或者其他非自用目的就不可以了。
个人物品清关物品
3.个人物品清关物品不在海关或检疫禁止进境的名录内,比如:象牙制品、管制刀具、仿真枪、酸奶都是禁止进境的。
4. 假如说,你买了2件不同款式的衣服,总价700元,则未超限;2件不同款式的衣服,总价1400元,就超限了;但如果是1件衣服,价值1700元,由于是“单件不可分割”的,就不算超限。
5. 多个同款式同颜色的包包,如同一人分多次进口同种物品,也是不合理的。
PS:如未满足以上所有条件,您精心挑选的宝贝将无法寄到您的家中。当然,您还可以选择找一家个人物品清关公司作为代理,将包裹按照货物方式申报进境。
有人会有疑问:“我个人使用的东西,又不是公司拿去卖的,为什么也要个人物品清关呢?”
海关作为国家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依法监管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它物品,并征收关税和其它税、费。也就是说,所有涉及进出境的东东,都是要向海关申报清关的。
有时可能会觉得没有清关就收到了包裹,那是因为不同物品涉及的清关方式不同,所需文件、时间、缴纳的税费也不同。有些个人物品清关时无需收件人提供单据,清关时间非常短且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就会给人造成“无需清关”的错觉。“之前我以为国际快递和国内快递是一样的,后来才知道还要清关,那个人物品清关流程是什么样的呢?”
“个人物品清关流程了解了,那税金要怎么计算呢?”
举个例子:购买800元、1500元、5000元的皮大衣,税款的区别是这样的:
个人物品清关物品
个人物品清关物品
如果您的包裹要按照个人物品清关申报进境,收件人必须是自然人,物品必须满足“数量合理、生活自用、不超限值、不属违禁”四个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