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根据《商标法》的规定进行,主要涉及3个方面的要求:
是主体要求,申请商标的主体可以是国内的企业、自然人,也可以是境外的企业、自然人,如果主体是企业,在申请注册时,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境外的企业要提交公司成立证明及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如果主体是大陆地区的自然人,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是境外的自然人,应提交护照复印件及对应的中文翻译。
第二是商标要求,商标本身不应违反《商标法》有关禁止使用和禁止注册的标识的规定。
比如:商标不应是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商标应具有显著性,不应是某种商品的描述,不应是地理标志的名称等等。
第三是指定商品和服务方面的要求,商标申请需要明确指定使用在哪些类别以及哪些商品和服务上,而申请书中列出商品和服务应当是《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的规范名称。
如果不是规范名称,或者类别和商品或者服务名称不符,在形式审查阶段,商标局会下发补正通知,要求按照区分表的规范名称补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