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企业获得了商标证书,却不甚在意,没有好好保存,导致商标证书丢失,等到需要时才想起,那么怎么补办商标注册证呢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商标注册证》遗失或者破损的,商标注册人应向商标局提出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及时申请补发。
1.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
2.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需要的申请材料
(一)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1.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
2.商标注册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3.直接办理的,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这里要注意的是:直接办理的,商标局将直接寄发《商标注册证》。
因《商标注册证》被邮局退回的,可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并应提交以下书件:
1.商标注册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2.领证单位介绍信;
3.领证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二)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