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承担。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1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12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 4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 39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工程竣工和质量认证材料
(1)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或工程质量鉴定复印件,应当包括验收涉及的单位和人员,验收内容,结论和时间;如果企业项目是外国项目,公司还应提供外国使馆业务部门出具的工程真实性证明。
(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作为业绩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