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根据自愿原则,对下列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此外还受理其他与著作权有关事项的登记;各类作品(计算机软件除外)授权事项登记;录音、录像制品登记;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受国家版权局的指定,中心进行的登记等。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与作品的所有人行使所有权的纠纷
一部作品为其他人合法所有,而著作权人如果需要使用该作品是有权使用的,作品所有人是不得无理拒绝的。但是著作权人应当要说明使用的理由。作品所有人可以为著作权人提供相应的担保。若著作权人在使用作品的过程中把作品毁坏或灭失,此时著作权人也应当要承担赔偿责任。
版权注册需要的材料:
1、申请表 (加盖单位公章)
2、以软件著作权为例就需要鉴别材料:包括源程序代码及软件说明书
3、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其他证明材料(视具体情况而定)(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文件纸质材料各一式一份,不需要装订,除营业执照复印件外还需提交电子版。
进行版权登记有什么好处:
版权登记是一种自愿性质的登记,由著作权人向登记机构提出申请,登记机构经初步审核合格后,依法予以登记并颁发著作权登记证书。
1、该登记证书是著作权人对所登记的作品合法享有著作权的证明,国家司法和行政机关予以承认。帮助权利人在发生纠纷时主张权利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知识产权
2、作品著作权登记是著作权人主动寻求法律保护的步,有利于司法方式、行政方式对于著作权人权利的保护。协助司法机关方便、快捷地取证,以便迅速结案;
3、配合政府机构实施管理,促进软件产生的发展,企业亦可享受免税待遇。尤其是在计算机软件领域,软件版权登记的好处更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