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无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专利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专利法》第二条);
(2)专利的主题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专利法》第五条);
(3)专利的主题不属于能够授予专利权的范围(《专利法》第二十五条);
(4)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5)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
(6)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
(7)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专利法》第二十条款、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8)修改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专利法》第三十三条);
(9)属于重复授权(《专利法》第九条、《专利法》第十三条款)。
专利作为科技创新的载体,目前除了具有一般的减税,获得必要的现金收入之外,还具有提升个人价值、宣传企业形象的重要作用。由于专利权人网上予以公开,通过检索,可以看到其相关信息,从而体现出其具有一定创造能力,所以在高校考试加分、医生或者教师职称评定、落户加分,甚至寻找工作获取晋升等等方面,都具有潜在价值,也促使专利作为无形资产的转让价值。
通过分析企业的技术更新周期来了解其技术革新状况。技术更新周期是指一个公司在某一技术领域内的所有专利与其引用的专利之间的时间间隔的平均值,它反映该公司的技术发展总体速度,如果值小,说明该公司能够运用的技术并在其基础上更快地进行技术革新;值越大,说明该公司对技术变化的反应速度迟钝,很容易失去技术创新的机会而落后。一个以技术制胜的企业应经常对自己和竞争对手的技术更新周期进行评估,以了解自己在该领域所处的地位并及时作出调整。
多边专利申请量,通常申请人会将有市场预期的技术在多国提交专利申请,尤其是该产品的主要销售目的国,以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因此,多边专利申请代表着较为重要的专利,重要专利的拥有量成为衡量竞技术实力的重要指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