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
提交作品——版权委托书——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交费——受理——审查——证书(三十个工作日 )
所需材料
申请作品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包括:身份证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
其他著作权人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
作品登记不是著作权取得的必要手续。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无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但版权登记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能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作品登记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
为他人撰写的报告、讲话稿等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纠纷
由他人执笔,但是本人审阅定稿并以本人名义发表的报告、讲话等作品,著作权是归报告人或者讲话人享有的。但是出于本职工作的报告和讲话属于政府工作或公益性工作的,报告人或者是讲话人是不享有著作权的。
进行版权登记有什么好处:
版权登记是一种自愿性质的登记,由著作权人向登记机构提出申请,登记机构经初步审核合格后,依法予以登记并颁发著作权登记证书。
1、该登记证书是著作权人对所登记的作品合法享有著作权的证明,国家司法和行政机关予以承认。帮助权利人在发生纠纷时主张权利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知识产权
2、作品著作权登记是著作权人主动寻求法律保护的步,有利于司法方式、行政方式对于著作权人权利的保护。协助司法机关方便、快捷地取证,以便迅速结案;
3、配合政府机构实施管理,促进软件产生的发展,企业亦可享受免税待遇。尤其是在计算机软件领域,软件版权登记的好处更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