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第12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具备资质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代理记账机构的数量在不断增加,但整体规模普遍较小,代理业务范围不宽。真正能提供受托单位会计核算、税收筹划、纳税申报、内部审计、工商税务注册年检、财税咨询等会计服务的机构很少。
主要功能
1.凭证管理
凭证录入,凭证查找,凭证审核。凭证登账,结转,期末结账,逐月打印凭证,各科目打印。
2. 账簿管理
总账,科目明细账,数量金额账,固定资产台账,固定资产明细账,多栏账,增值税账。
3. 报表管理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库存月报表,自定义报表。
4. 企业资料管理
科目设置,企业资料设置,凭证向导设置,凭证摘要设置,用户权限设置,行业类别及税率设置。
5. 系统功能维护
操作员授权,用户密码修改,备份数据,报表设计等。
6. 超级工具(适用于会计站)
企业报表一次性打印,导入模块设置,清空资料设置,设置打印规格,压缩数据,清算数据,核对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