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1、交通标志的设置应综合考虑、布局合理、防止出现信息不足或过载的现象。信息应连接,重要的信息宜重复显示。
2、交通标志一般情况下应设置在道路行进方向右侧或车行道上方;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在左侧,或左右来两侧同时设置。
3、为保证视认性,同一地点需要设置两个以上标志时,可安装在一个支撑结构(支撑)上,但多不应超过四个;分开设置的标志,应满足禁令、指示和警告标志的设置空间。
颜色
一般情况下交通标志颜色的基本含义如下:
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用于禁令标志的边框、底色、斜杠,也用于叉形符号和斜杠符号、警告性线形诱导标的底色等。黄色或荧光黄色:表示警告,用于警告标志的底色
2. 蓝色:用于表示指令、遵循,用于指示标志的底色:表示地名、路线、方向等的行车信息,用于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底色
3.绿色:表示地名、路线、方向等行车信息,用于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指路标志的底色。
4. 棕色:表示旅游区及景点醒项目的指示,用于旅游区标志的底色
5.黑色:用于标识的文字、图形符号和部分标志的底色
6. 白色:用于标志的底色、文字和图形符号以及部分标志的边框
7. 橙色或荧光橙色:用于道路作业区的警告、指路标志
8. 荧光黄绿色:表示警告,用于注意行人、注意儿童警告标志交通标志形状的一般使用规则
形状
正等边三角形:用于警告标志
圆形:用于禁止和指示标志
倒等边三角形:用于“减速让行”禁止标志
八角形:用于“停车让行”禁止标志
叉形:用于“铁路平交道口叉形符号”警告标志
方形:用于指路标志,部分警告、禁止和指示标志,旅游区标志,辅助标志,告示标志等
除个别标志外,标志边框的颜色与标志的图形或字符的颜色一致,除指示标志外标志衬边的颜色应与标志底色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