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施工管理制度如下: 1. 工程施工前,设计师必须向工程负责人和施工人员进行设计交底。 2. 工程部严格按照经业主确认的图纸施工若确需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师和业主签字确认。 3. 原材料采购进场时,施工人员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收并限期补送到位。如因原材料验收把关不严所造成的损失由使用人全额承担。 4. 上道工序检验不合格者,严禁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 工程部负责人负责做好各工程之间的衔接工作,各工种之间要做到上道工序为下道工序负责;下道工序为上道工序服务,不相互挑剔。 6.各施工班组必须做好成品和半成品的防护工作。7. 水电工程稳蔽验收时,水电工负责人和设计师必须绘制好水电管线分布图一式两份,并将一份留给业主。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设置在建筑内的自动化程度相当高的火灾早期探测控制系统。火灾探测器是构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核心部件。它是火灾自动探测系统的传感部分,能产生并在现场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设置在建筑内的自动化程度相当高的火灾早期探测控制系统。火灾探测器是构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核心部件。它是火灾自动探测系统的传感部分,能产生并在现场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或向控制和指示设备发出现场火灾状态信号的装置。因此可以形象地称火灾探测器为“消防哨兵”。它的工作状态好坏将直接影响整个防灾系统的运行。
火灾探测器的验收注意事项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法规,由具有对消防系统检测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系统性能检测,在取得检测数据报告后,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主管部门提请验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竣工验收,应在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监督下,由建设单位主持,设计、施工、调试等单位参加共同进行。
在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提交验收申报表,并附下列技术文件:(一)系统竣工表;(二)系统竣工图;(三)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四)调试报告;(五)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验收前,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进行施工质量复查,复查的主要内容是火灾探测器的类型、型号、适用场所、安装高度、保护半径、保护面积和探测器的间距等。
在进行验收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模拟火灾响应试验和故障报警抽验:
(1)实际安装数量在100只以下者,抽验10只,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按实际安装数量5%~10%的比例,但不少于10只抽验;
(2)探测器应能输出火警信号,且报警控制器所显示的位置应与该探测器安装位置相一致;
(3)探测器安装质量应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