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使用规范
随着警示灯的闪烁和警报器的呼啸声,毫无疑问,一辆救护车中赶往一个紧急呼叫的事故现场。所有的交通要道都会魔幻般为它放行。那么,救护车使用规范呢?就让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救护车警使用规范:
1、《医疗机构救护车申请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审核表》(一式三份,此表需到急救中心领取填写);
2、《特种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使用申请表》(一式二份, 此表需到岑村广州市车辆管理所领取填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付本(有机构类别和床位数核定栏目)复印件各一份;
4、《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核定表》正本复印件一份(如无可不提供);
5、《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一份;
6、申请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的救护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一份;
7、如属原救护车报废更新的,需提供原救护车证复印件,并在申请理由中予以说明;
8、未上牌车辆还需车辆使用性质证明,区、县级市医疗机构还需区、县级市卫生行政部门出具车辆使用性质证明;
9、《医疗机构救护车申请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审核表》、《特种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使用 申请表》救护车照片要求;
(1)申请救护车车辆必须配备除颤监护仪、呼吸机、心电图机、吸引器、氧气瓶、急救箱等设备,并在提交表格相片中体现;
(2)救护车照片需到车管所指定的各车管分所和检测站拍摄,并按要求规格冲洗粘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