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疗护服务的对象
2017年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发的《安宁疗护实践指南(试行)》明确指出,安宁疗护以终末期患者和家属为中心,其中患者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获得安宁疗护服务:
1. 疾病终末期,出现症状;
2. 拒绝原发疾病的检查、诊断和;
3. 接受安宁疗护理念,具有安宁疗护的需求和意愿。
目前,关于生命终末期的界定没有统一标准,现有的医学手段无法准确预测生存期,只要患者有需求和意愿,都应获得安宁疗护。
医院服务模式
医院安宁疗护适用于有难治性或复杂性的临床症状,而在其他照护场所如社区、居家无法满足其照护需求的终末期患者。医院安宁疗护为终末期患者提供跨区域、专业的、不以为目标的综合医疗服务,解决危急重症和疑难复杂症状,满足患者和家属心理、社会以及精神方面的需求。
医院安宁疗护病房服务对象一般为:诊断明确且病情不断恶化,现代医学不能,属不可逆转的慢性疾病终末期,预期存活期小于6个月的患者。
社区服务模式
社区安宁疗护为终末期患者提供住院医疗机构、门诊及居家模式相结合的安宁疗护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应当到本区县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为终末期患者及家属提供住院、门诊、居家基本服务,满足患者及家属在身体、心理、社会及精神方面的需求。
精神抚慰
终末期患者常常会思考“为什么是我得了这种病”“我的生命有什么生命意义”“我还有一些心愿没有完成”等问题,此时,他们在精神上常常想找到一些信念和寄托,有些患者会表示自己时日不多,希望与亲人告别,期望在临终前了却恩怨、得到宽恕与安慰,期待在自己熟悉的环境里,有亲人陪伴、关怀的情况下安然离世。安宁疗护工作者通过倾听、同理、冥想等精神抚慰方法缓解患者精神困扰,包括帮助患者在生命末期寻求生命的意义、自我实现、给予爱与宽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