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疾病诊断证明书出具规定:
1.门诊疾病诊断证明书必须由本院医师开具并加盖个人签章,临床医师不得开具非本专科病人的诊断,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师应对所做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
2.临床医生开具门诊疾病诊断证明书,应字迹清楚,项目填写齐全,病休时限必须大写,不得涂改。
3.临床医师为门诊病人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必须有本院相应的检查报告,诊断明确、依据充分,并在门诊病历中做相应的记录。
4.门诊病人的疾病诊断证明时限:普通门诊病人一般不超过14天,慢性病长不超1个月,住院病人住院期间不得出具病休证明,出院时可开具病休证明。
5计划生育证明按有关规定有专业医师开具。
6.未取得的医师,进修医师不容许出具任何证明。
7.严禁开人情假条,严禁跨科室开证明。
8.门诊疾病诊断证明书应在病人就诊结束或出院时开具,并提示病人立即到门诊部盖章。门诊部加盖公章时须持门诊病历及相关辅助检查,在病休时间内有效,过期不予盖章,不补开病休证明。
根据《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工伤医疗期的规定》,员工在生病或遭受非职业性伤害时,依据其在企业服务的具体年限和工龄,有权获得3至24个月的医疗休假。这意味着,无论是新入职的员工还是拥有多年工作经验的员工,只要符合相关条件,都能按照规定享有病假权益。
为了更深入地理解这一规定,我们将分析不同工龄的员工如何确定自己的病假期:
1.实际工龄不超过10年:
-公司工龄不超过5年:医疗期为3个月
通过上述信息,我们可以看出,员工在申请病假时,不仅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还要考虑其工龄和在公司服务的年限。这些因素共同决定了员工能请多长时间的病假。
大病历是完整病历的通称。大病历一般是指临床医师在诊疗计划中的全部记录和总结,它反应了疾病的全过程,包括病人的发病,病情演变、转归和诊疗计划。完整病历是确定诊断、制定和预防措施的依据,也是临床、教学、科学研究的真实可靠的素材,更是重要的法律依据。编写系统而完整的病历是医师必须掌握的一项基本技能,临床医师必须努力学习,以极端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进行病历的采集和编写。
一份完整的病例包括如下:
1、门诊病历;
2、住院志;
3、体温单;
4、医嘱单;
5、化验单(检验报告);
6、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7、特殊检查同意书;
8、手术同意书;
9、手术及麻醉记录单;
10、病理资料;
11、护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