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多式联运合同货物多式联运合同是指多式联运的承运人以两种以上不同的运输方式,负责将货物从接管地运至目的地交付收货人,并收取全程运费的合同。货物多式联运合同具有的特点是:
⑴承运方由两个以上采用不同运输方式的承运人共同构成,合同对这些承运人均有法律约束力。
⑵支付运费的总括性。托运人将全程不同运输阶段的费用一次性支付。
⑶对于多式联运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物灭失或毁损,承运人负担连带责任。当没有过失的承运人履行赔偿义务之后,有权向造成损害的承运人进行追偿。如果数个承运人之间无法分清过失,则按各自所得的总运费的比例分担。
普通服务范围:
A、办理成都至全国各地行李托运、铁路快件、铁路行包等业务
B、办理成都至北京、广州、成都以及全国各地公路运输,大、中、小城市均可到达
C、办理成都至全国各地长途包车、空车配载业务
D、办理货物仓储
E、办理成都至全国各地的特快专递业务
在托运前必须将货物的包装和标记严格按照合同中有关条款,国际货协和议定书中条,项办理。
(1)货物包装应能充分防止货物在运输中灭失和腐坏,保证货物多次装卸不致毁坏。(2)货物标记,表示牌及运输标记,货签,内容主要包括商品的记号和号码,件数,站名,收货人名称等。字迹均应清晰,不易檫掉,保证多次换装中不致脱落。
要做好危化品装运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防止损坏的车投入营运。保证车辆状况符合要求,尤其是防护装置必须保持良好性能,做到有遮阳、防雨、防散失设备或用具,排气管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应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的装置,车上应悬挂黄底黑字“危险品”宇样的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