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贷款,又称“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国家银行采用的一种贷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为贷款的担保,以保证贷款的到期偿还。抵押品一般为易于保存,不易损耗,容易变卖的物品,如有价证券、票据、股票、房地产等。贷款期满后,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偿还贷款,银行有权将抵押品拍卖,用拍卖所得款偿还贷款。拍卖款清偿贷款的余额归还借款人。如果拍卖款不足以清偿贷款,由借款人继续清偿。
抵押与无抵押
一、从贷款性质上来讲,无抵押贷款属于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属于保证(或担保)贷款;
二、从贷款利率上来讲,无抵押贷款的利率会远远高于抵押贷款的利率。一般利率会是抵押贷款2-3倍。
三、从贷款年限上讲,无抵押贷款的年限比较短,一般不会超过3年。抵押贷款年限可长、可短,可以是一年的,也可以长至20年。还款压力较小。
四、从贷款金额来讲:无抵押贷款金额一般都比较小,它是根据贷款人的工资、流水、负债等来进行评判的。从而决定贷款金额。
抵押贷款主要是根据抵押物的价值来确定贷款金额,如果贷款金额比较大,还要考量贷款人的还款能力。
五、从贷款发放的时间来讲,无抵押贷款贷款审批时间较短,一般3-5天就能拿到贷款;抵押贷款从审批---抵押登记---放款,需要2-3周的时间。
抵押与质押的相同点:
1.抵押贷款、质押贷款都是指借款者以一定物品作为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两者均是银行常见的放款形式之一。
2.抵押、质押都属于担保。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抵押物被征用、灭失或被毁损了该怎么办
关于抵押物灭失、毁损的情况下,抵押权是否存在可以分为三种情况分别对待。种情况,抵押物的灭失、毁损是由于抵押人的行为所致,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与抵押物价值相应的担保。第二种情况,抵押物的灭失、毁损非抵押人的行为所致,其抵押物的价值转化为其他形态时,因抵押权设定在抵押物上,其他形态的价值应当为抵押物的代位物,抵押权人可以就代位物行使抵押权。抵押权的效力及于因抵押物灭失、毁损所得的赔偿金、保险金等代位物,抵押权人有权以赔偿金、保险金作为实现债权的担保。第三种情况,抵押物的灭失、毁损非因抵押人的行为所致,又没有得到赔偿金、保险金的,抵押权因抵押物的灭失、毁损而消灭。征用是指国家为社会公共利益依法有偿地、强制性地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征为国家所有的行为。例如,国家征用土地,应当依法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偿。因此,抵押物被征用的,抵押人将得到补偿费,适用上述第二种情况,补偿费应当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权仍然存在于抵押物的补偿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