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招生是教育部为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引导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升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决定由高等职业院校在高考前组织命题、考试、评卷、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直接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录取。这种招生形式就叫做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与参加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实行单独招生早开始于2007年,命题主体单位由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逐步扩权到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各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内高职院校。
为探索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突出高职教育特色,完善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机制。单独招生院校可单独或联合组织文化考试。单独招生院校生源范围主要应为其所在省区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也可试点招收部分中职毕业生;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各校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高职单招考试科目有哪些?
高职单招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评价方式,满分为500分。试卷及答题卡分为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普高类”和针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中职类”。考试由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两部分构成,考试方式均为纸笔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
普高类:文化素质考试科目及分值为语文、数学、英语,各科满分均为100分;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内容包括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满分为200分。
中职类:文化素质考试科目及分值为语文、数学、英语,各科满分均为100分;职业技能综合测试重点考查职业技术理论知识,总分满分为200分(文化艺术类考生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满分300分)。
获得全国体育比赛(由国家体育总局或教育部组织的青少年单项比赛、分区赛、分项赛、系列赛、全国中学生比赛)前6名,四川省体育比赛(由省体育局或省教育厅组织的省运会、省级单项比赛、省中学生比赛)前 3 名的考生,可申请录取至1所院校的专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