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时应注意的问题:
1、借贷要合法。
2、签订书面协议。
3、当借款人不能如期还款时应及时起诉。
4、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或要求有一定经济能力的第三人做其保证人,数额较大的借贷还可请公证机关予以公证。
5、有利息的借贷,其利率高得离谱需慎重。
1、减少个人负债比率:个人负债比率过高的话,银行会认为申请人的还款能力不够,存在资金损失的风险。所以在申请大额贷款前,用户及时还清个人信用卡、信用贷款等产品,以此减少个人负债比率,一般负债比率超出收益的50%,贷款申请就难以通过了;
2、提供第三方担保:当获得额度比较低时,用户可以提供第三方担保人或者担保公司来提高贷款额度;
3、提供名下财力证明:申请贷款时,用户提供的个人收入证明中可以包含公司年终奖金、社保、公积金缴纳清单等,另外还可以提供个人的车产、房地产等,通过这些证明来表示个人有充足的还款水平;
4、选择正确的银行贷款:每一个银行申请贷款时给的额度都会有所不同,在贷款利率和审核严谨水平也会有所不同,因而用户在选择贷款时可以根据自身资质来选择适宜的贷款产品,防止贷款申请不成功或是申请的额度比较低的状况。
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支持“三农”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增加贷款种类,保证贷款。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条 抵押贷款是借款人向公司借款时,愿以自有或第三人财产作保证的一种贷款方式。借款人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时公司有权处理其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二条 办理抵押贷款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抵押贷款合同。
第三条 抵押物的范围:符合法律规定的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如房屋和其它地上建筑物、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可以流通、转让的物资或财产。
以享受国家优惠政策购买的房屋抵押的,其抵押额以抵押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为限;有经营期限的企业法人以其房屋抵押期限不得超过其经营期限;
以具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房屋作抵押的,抵押期限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以房屋作抵押的应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根据抵押品的范围,大致可以分为六类:
(1)存货抵押,又称商品抵押,指用工商业掌握的各种货物,包括商品、原材料,在制品和制成品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2)客账抵押,是客户把应收账款作为担保取得短期贷款;
(3)证券抵押,以各种有价证券如:股票、汇票、期票、存单、债券等作为抵押,取得短期贷款;
(4)设备抵押,以机械设备、车辆、船舶等作为担保向银行取得定期贷款;
(5)不动产抵押,即借款人提供如: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抵押,取得贷款;
(6)人寿保险单抵押,是指在保险金请求权上设立抵押权,它以人寿保险合同的退保金为限额,以保险单为抵押,对被保险人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