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保函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四川省成都市工商局批准设立,以办理建筑、采购、服务类等信用担保,司法担保以及银行保函担保为主要业务的全国性担保保函服务平台,公司总部坐落于成都市武侯区金凤街247号海德空间大厦,注册资本达壹亿元人民币,本公司提供便捷、的担保高速通道,与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农业银行、华商银行、上海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长城华西银行、农商银行、村镇银行、杭州银行、成都银行、四川银行等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我平台现合作国有融资担保公司8家,民营大型融资担保公司12家、非融资担保公司36家。
委托人
是向银行或保险公司申请开立保函的人。委托人的权责是:
(1)在担保人按照保函规定向受益人付款后,立即偿还担保人垫付的款项。
(2)负担保函项下一切费用及利息。
(3)担保人如果认为需要时,应预支部分或全部押金。
受益人
是有权按保函的规定出具索款通知或连同其他单据,向担保人索取款项的人。受益人的权利是:按照保函规定,在保函效期内提交相符的索款声明,或连同有关单据,向担保人索款,并取得付款。
预留金保函又称留滞金担保,是指应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保证,在承包方(申请人)提前支取合同价款中尾欠部分款项而不能按期归还时,由银行负责返还担保函规定金额的预留金款项。通常为合同价款的5%-10%。
税款保付反担保函是指对在银行开户的加工贸易企业,银行可为该企业出具以中国银行为受益人的反担保函。加工贸易企业在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中为免向海关缴纳税款保证金,需委托中国银行出具以海关为受益人的税款保付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