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还条件 贷款的偿还有到期一次偿还和在贷款期内定期(每月、季)等额偿还两种方式。一般来说,企业不希望采用后种偿还方式,因为这会提高借款的实际利率。而银行不希望采用前种偿还方式,因为这会加重企业的财力负担,增加企业的拒付风险;同时会降低实际贷款利率。
周转信贷协定 周转信贷协定是银行具有法律义务地承诺提供不超过某一限额的贷款协定。在协定的有效期内,只要企业的借款总额未超过限额,银行必须满足企业任何时候提出的借款要求。企业享用周转信贷协定,通常要对贷款限额的未使用部分付给银行一笔承诺费。
银行发放短期借款往往有一定的条件,主要有: 1、信贷限额 信贷限额是银行对借款人规定的无担保贷款的限额。信贷限额的有效期限通常为1年,但根据情况也可展期1年。一般讲,企业在批准的信贷限额内,可随时使用银行借款。但是,银行并不承担必须提供全部信贷限额的义务。如果企业信誉恶化,即使银行曾同意按信贷限额提供贷款,也可能得不到借款。这时,银行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短期借款的贷款用途一般为资金周转、支付临时的费用。能灵活的解决企业的资金缺口,一般要求企业具备一定的财务实力,可以公开披露,可以负担贷款偿还费用。由于借款期限短,所以利息费用会比较贵,而借款期限越短,借款利率则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