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是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不限定具体消费用途、以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担保或能以合法有效房产作抵押担保,借款金额在2000元至50万元、期限在六个月至三年的人民币贷款。
个人短期信用贷款。是贷款人为解决由本行办理代发工资业务的借款人临时性需要而发放的,期限在一年以内、额度在2000元至2万元且不超过借款人月均工资性收入6倍的、毋须提供担保的人民币信用贷款。该贷款一般不能展期。
申请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贷款到期日时申请人年龄满18周岁且一般不超过 55周岁; 具有贷款行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身份; 有合法、稳定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具备明确消费意向或已签署了相关消费合同; 能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
中国个人贷款的现状及其前景展望 1.个人贷款的品种还不丰富,不能满足不同收入水平个人的融资需要; 2.传统的消费观念是个人贷款发展的一大障碍; 3.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抑制了人们对个人贷款的需求; 4.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尚未建立; 5.缺乏帮助银行控制、化解个人贷款风险的外部机制; 6.个人贷款前途光明、道路曲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