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贷,又称零售贷款业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个人借贷,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住房和城镇居民修、建自用住房(不含外销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资金的供需是工商社会的重要课题,借钱遇转,在日常生活中极为常见。借贷,在法律意义上,是指由贷方与借方成立一项“借贷契约”,贷方将金钱所有权移转给借方,到期时由借方返还同额的钱。由于民间的金钱借贷关系日形普遍,其因金钱借贷所发生的纷争也格外频繁,有关借贷的法律常识也成了人们消费生活中的必备工具。
为了确保贷款的回收,能有可靠的担保,一般借贷的担保有以下三种方法:
1.取得抵押权。由借款人提供不动产,为贷款人设定优先受偿的物权,并至地政事务所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
2.取得质权。由借款人拿动产或权利(如珠实、古董;股票、公司债券等)给贷款人作担保。
3.找连带保证人。在契约上注明“连带保证人连带保证借款人***切实履行贷款契约各条款之约定”,并由连带保证人在契约上亲自签名盖章。
私人借款是指由私人之间进行的借贷行为。包括亲戚、朋友、同事、商业合作伙伴等之间的借贷。相较于传统的商业银行贷款,私人借款的关系更为亲近,双方之间的信任度也更高。私人借款的应用状况广泛,借款人可以借款来创业、购买房产、旅游等目的,出借人也可以通过借款来获取回报。在进行私人借款之前,双方一定要明确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以便双方都有充分的准备。同时,借款人需要在履行还款义务的同时,保证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私人借款需要制定详细的借款合同,包含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还款期限、逾期还款的惩罚等内容。借款合同应该明确详细,以免后期产生任何争议。在进行借款之前,借款人应该对自己的还款能力进行充分的估算。如果借款人已经有较多的债务,无法保证还款能力,就应该慎重考虑借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