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货运单
1.航空货运单的概念
航空货运单
航空货运单是由托运人或者以托运人的名义填制,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在承运人的航线上运输货物所订立运输契约的凭证。
航空货运单不可转让,属于航空货运单所属的空运企业,如跨越速运空运企业。
2.航空货运单的用途
货运单是托运人或其代理人所使用的重要的货运文件,其作用归纳为:1.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缔结运输契约的凭证;2.是承运人收运货物的证明文件;3.是运费结算凭证及运费收据;4.是承运人在货物运输组织的全过程中运输货物的依据;5.是国际进出口货物办理清关的证明文件;5.是保险证明。
5.交付货物时收货人异议的提出
1.货物的明显损坏,应在发现损坏时立即提出,迟在收到货物后14天内提出; 2.货物的其他损坏,自收到货物之日起14天内提出; 3.货物延误,自其自由支配货物之日起21天内提出; 4.货物没有交付,自填开货运单之日起120天内提出。
诉讼应在货物到达目的地之日起,或从飞机应该到达之日当日起,或从运输停止之日起两年内提出,否则即丧失承运人诉讼的权利。
国际业务
广州飞来的一架南方航空波音777大型货机降落杭州机场,在机场货站停机坪加装了近6吨货物后于7时50分飞往美国洛杉矶,至此广州-杭州-洛杉矶全货运航线正式开通。这也是杭州机场乃至浙江通往美洲的条定期洲际航线,该航线的开通,使杭州机场形成了通达亚、欧、非和北美的洲际航线网络。
该航线的顺利开通,将大大缩短浙江与美洲之间货物运输时间,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促进跨境电子贸易的发展,有助于杭州机场加快打造全国性航空快件集散中心的步伐浙江省现代服务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