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贸易机会:您能以延期付款的条件促成与进口商的交易,避免了因进口商资金紧缺无法开展贸易的局面;
实现价格转移:可以提前了解包买商的报价并相应的成本转移到价格中去,从而规避融资成本。
在包买商处开立本币或外币帐户,与包买商保持稳定的进出口结算业务往来,信誉良好,收付汇记录正常(商业银行或银行附属机构);融资申请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贸易合同必须符合贸易双方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取得进口国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
从票据到期日到实际收款日的期限称为“付款宽限期”,包买商通常宽限期计算在贴现期中,收取贴息。从出口商和包买商达成福费廷协议到票据实际买入之日的时间为承诺期,在此期间,包买商要筹集资金,形成实际资金成本和机会成本,因此要向出口商收取承诺费。
在国内的实际操作中,福费廷业务与押汇非常的相像,都是有期限的。如果到的到期日款项仍然未回,则银行顺延7天,如果仍然未回款,则计入不良记录。并且,福费廷不能像押汇一样提前还,否则银行不能关卷,造成银行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