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宜按池水连续24h循环进行设计。
注:1 游泳池进行竞赛时,允许暂停池水循环。
2 游泳池、水上游乐池在夜间非开放期间,可按循环水量的 50%~35%连续运行。
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的池水净化循环周期,应根据其使用性质、游泳或游乐人数、池水容积、方式、池水净化设备运行时间和除污效率等因素确定
药剂品种应根据水源水质和所选用药剂类型,结合当地药品供应情况,按下列原则确定:
1 混凝剂宜采用氯化铝或精制硫酸铝、明矾;
2 pH 值调整剂宜采用碳酸钠、碳酸氢钠或盐酸;
3 除藻剂宜采用硫酸铜。
各种药品不得直接干洒入池水中。
混凝剂宜采用连续定比自动投加,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投加量应按絮凝试验资料确定。当缺乏絮凝试验资料时,设计投加量可采用3~ 5mg/L;
2 重力式投加时,应投加在循环水泵的吸水管内;
3 压力式投加时,宜投加在过滤器之前的循环水泵出水管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