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酒回收的相关政策
茅台回收涉及到很多政策和规定,因此选择回收机构需要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例如,需要了解政策中对酒回收行为的限制和规范,不同机构回收的规定和服务模式等等,以便更好地选择合适的回收机构。
珍品的诞生
众所周知,茅台的发展开始跳跃式上升是在改革开放的前后,新中国刚成立之际,周恩来总理曾经大力支持茅台酒的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当时的贵州茅台便致力于打造民族白酒品牌,制定了将茅台推向世界的计划。当时茅台酒厂的邹书记在法国考查的时候品尝了法国的葡萄酒,突然产生了在国内研发生产年份长的白酒的想法,于是在这一想法的驱动下,茅台酒厂与1986年开始正式投入了珍品酒的研制,终诞生了以1704为代表的一系列的珍品。
外观一览
1704曾经获得过第十三届亚洲包装评比大会的“亚洲之星”包装奖,深受国际好评。从上往下看,首先是金属螺旋盖,瓶口处系有红色飘带,两条飘带上的内容不同。外套红色膜,其飞天商标与普通飞天商标不同,变得更加华丽了。“一七O四”则作为落款为位于酒标的左下方。平开式包装盒,内衬深红色绒布,内有酒爵和“金桂奖”奖签。新型包装内配有昆明斑铜厂生产的斑铜酒爵,具有高雅、华贵、古色古香的格调,深得消费者喜欢。
1990年的时候,茅台酒厂又尝试了另一种“曲印”,增大了印章的面积,印章外缘不在有缺口,非常光滑。并且“珍品”二字的笔画也变粗了些。为了将这款印记与前一种区别开,于是将使用这款印记的珍品酒称为“大曲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