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全过程对考生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从集合报到直到体检结束,严禁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如有携带者必须关机并交由体检工作人员集中保管,违反者按违反考试纪律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不得主动透露姓名、准考证号、籍贯、就读学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不得向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不得同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者交谈。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医务人员按照预定项目逐科、逐项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不要体检漏检。考生经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市直招录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出国留学体检的基本要求:
1、检查结果应符合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标准和规定。
2、检查结果应具有真实性和有效性。
3、检查应由正规医院或医疗机构进行,医生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和执业证书。
留学体检是留学前必不可少的一项准备工作,通过的身体检查可以保障留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学习生活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