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交付的所购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
同意且能够以所购住房或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其他房产作抵押,或以动产、权利作质押,购买新建商品房贷款的应由所购房屋售房单位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年龄、资信、申请贷款年限,以及担保因素和实际偿还能力确定,一般有以下限制条件: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2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的,可上浮至30万元。
2、贷款人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